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为了坚持和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完善和规范委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,提高决策的科学性、正确性,提高会议效率,根据《中北大学党委党委常委议事规则(试行)》、《中北大学党委党委全委议事规则(试行)》等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规则。
第二条学院党组织会议分为学院党委会议和学院党委(扩大)会议两种,前者参会人员范围是学院全体党委委员;后者参会人员范围除学院党委委员外,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到非党员的院领导、各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。涉及党的建设、干部人事、党员队伍建设等事项由学院党委会议讨论决定。
第三条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,如有需要可延长时间或临时召开,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召开。讨论干部问题时,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,对因故缺席会议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打电话等形式征求其意见。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,也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或主持。
第二章 议事决策范围
第四条传达、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,研究贯彻落实措施。
第五条党支部换届,党委换届,支部建设,入党积极分子培养,学生党员发展,教工党员发展等事宜。
第六条 讨论、决定党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。
第七条讨论干部的选拔和培养,决定科级干部的任免、调动和奖惩。
第八条研究决定学院建设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;定期听取有关教学科研、人才培养、师资队伍、干部人事、党员队伍建设、学生管理和教职工切身重大利益工作情况汇报,并做出决定和指导性意见。
第九条研究决定学院教师队伍建设、教育教学活动中加强政治把关的具体办法、措施、流程等相关问题,并做出决定和指导性意见。
第十条定期听取和决b定党的纪律、退休干部、统战、群团、工会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
第十一条讨论其它按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。
第三章 议事原则
第十二条党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,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,对每个议题都要进行充分的讨论,每个委员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,充分发表意见,做到集思广益、科学决策。
第十三条党委会讨论重大问题时,要态度明确,作出决断不可模棱两可或态度暧昧,必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会议对相关事项表决时可以采用票决或举手表决的形式,应到会党委委员超过三分之二的人同意,表决结果有效。如对重要问题发生分歧,双方人数接近,除紧急情况外,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,进一步调查研究、交换意见,下次再讨论决定,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。
第四章 会议纪律
第十四条党委成员因病、因事不能到会时,应向院党委书记请假或通知综合科主任向院党委书记请假。列席会议应按指定对象参加,因故需要换人,应事先报院党委书记同意。干部任免、奖惩及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,在未公开期间,与会同志应严守机密。涉密文件、资料须妥善保管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十五条党委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学院综合科负责,包括会议通知、会务工作、会议纪要的制发等。
第十六条常委会会议由综合科安排专人记录,并负责整理归档。如因工作需要必须查阅常委会会议记录,须经院党委书记批准,由综合科统一调阅。
第十七条本规则由中共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委员会党委会会议讨论通过,自发布之日起试行。
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党委
2018年6月15日